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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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城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三楼采血处使用后的沾血的棉球未安装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 ...更多 | 1、警告;2、处于人民币伍仟(5000.00)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 -- |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 2022-04-22 | 宜卫传罚〔2022〕3000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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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鄂0684民初174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L某某,L某某,Z某某 被告: 襄阳市中心血站,宜城市妇幼保健院 | 643760.02 | 一、死者L某某的死亡赔偿金587720元、丧葬费25707.50元、误工费2581.97元、医疗费2451.7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0元、护理费1790.52元、交通费7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1208.33元,共计643760.02元,由被告襄阳市中心血站赔偿四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付清。
二、驳回原告C某某、L某某、L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0元,减半收取5250元,由被告襄阳市中心血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8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3)鄂宜城民三初字第0023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宜城市妇幼保健院 | 32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14-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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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S某某 被告: 宜城市妇幼保健院 | 襄阳市宜城市人民法院 | 2020-07-16 | |
2 | -- | (2006)宜民三初字第131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宜城市妇幼保健院 | 宜城市人民法院 | 2006-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