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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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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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0

法院公告 2

开庭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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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其他违法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及其附件《湖南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少缴税款处以罚款伍仟柒佰叁拾肆元柒角伍分(¥5734.75)。n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缴纳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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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
湖南省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8-06-27
张地税稽罚〔2018〕8号

裁判文书 10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湘08民终188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上诉人T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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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2
其他
(2022)湘0802民初2948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
驳回原告T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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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3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5)天民初字第03203号
原告
原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被告:
湖南湘银投资有限公司
--
解除对被告湖南湘银投资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2017-01-06
4
其他
(2012)张定法民一初字第384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南张家界茅岩河九天洞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旅游局,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132500
准许原告C某某、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50元,撤诉减半收取1475元,由原告C某某、C某某负担。 (本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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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7
5
其他
(2012)张定法民一初字第474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W某某
被告:
湖南张家界茅岩河九天洞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旅游局,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132500
准许原告L某某、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50元,撤诉减半收取1475元,由原告L某某、W某某负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2015-04-27
6
其他
(2012)张定民二初重字第194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5000000
驳回原告W某某要求被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偿还欠款500万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8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474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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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7
其他
(2014)张中民二终字第34号
被上诉人
-
23400
一、撤销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12)张定法民二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W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23400元,予以退还。 (本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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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8
其他
(2011)张中民二初字第8号
原告
原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被告:
X某某
7800000
一、被告X某某返还原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0年9月30日后代付款780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二、驳回原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72745元,由原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承担122745元,被告X某某承担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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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9
其他
(2011)张中民一初字第3号
原告
原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被告:
湖南松林建设有限公司,X某某
620000
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10000元,由原告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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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10
合同纠纷
(2009)常立民终字第43号
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09-04-10

法院公告 2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合同纠纷
X某某;W某某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2015-04-18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同纠纷
W某某;X某某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2014-12-13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合同纠纷
(2022)湘0802民初2948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2022-11-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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