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企业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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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集团公司相关项目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 禁止2年内(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参加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投标,不邀请作为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禁止其在处罚年限内参加集团公司服务类项目。 ...更多 | 2023-11-2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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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第225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专项检测类批准,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批准,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类批准 ...更多 | 2022-12-14 | 2025-12-14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0年第140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 批准,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 批准 | 2020-09-29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18年第12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专项检测类 批准,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类 批准 | 2018-08-22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22305021137 |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 2022-04-08 | 2028-04-0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2020年第14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 批准,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项检测类 批准 | 2020-09-29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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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4)涪民初字第736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7893.9 | 一、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经济补偿金789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为原告W某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返还原告W某某的检测员资格证书;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5-10 |
2 | 渎职罪 | (2012)安刑初字第038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7893.9 | 一、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经济补偿金789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为原告W某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返还原告W某某的检测员资格证书;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绵阳市川正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