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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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琼9007刑初257号 | 其他 | - | 3500 | 一、被告人Y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七十日折抵刑期三十五日,即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扣押在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的被告人Y某某的违法所得人
民币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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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适用本案的法律条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某某 ...更多 | 2023-03-07 |
2 | 贪污贿赂罪 | (2019琼97刑终299号 | 其他 | - | -- | 一、撤销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2019)琼9007刑初46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2-02 |
3 | 侵犯财产罪 | (2016)琼97刑终346号 | 其他 | - | -- | 准许上诉人W某某撤回上诉。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2016)琼9007刑初148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11-08 |
4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2016)琼97刑终334号 | 其他 | - | -- | 准许上诉人F某某单撤回上诉。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2016)琼9007刑初190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11-03 |
5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2016)琼97刑终122号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9-27 |
6 | 侵犯财产罪 | (2016)琼97刑终158号之一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8-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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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2020)琼97刑终138号 | 其他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