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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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宿州西************ | 未知 | 2023-08-09 | |
2 | ***** | 宿州公************ | 未知 | 2019-05-28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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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宿州西************ | 未知 | 2023-12-01 | |
2 | ***** | 宿州西************ | 未知 | 2023-12-01 | |
3 | ***** | 宿州西************ | 未知 | 2023-12-01 | |
4 | ***** | 宿州交************ | 未知 | 2023-11-03 | |
5 | ***** | 宿州体************ | 合作结束 | 2023-09-22 | |
6 | ***** | 经开产************ | 未知 | 2023-09-22 | |
7 | ***** | 黄淮海************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8-25 | |
8 | ***** | 北杨寨************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合作结束 | 2023-08-24 | |
9 | ***** | 纺织路************ | 未知 | 2023-07-21 | |
10 | ***** | 经开产************ 有2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5-3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成交金额(万元) | 总面积(㎡) | 批准单位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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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省-宿州市 | 1999.96 | 66665.25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9-20 | |
2 | 安徽省-宿州市 | 0.00 | 83667.8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1-24 | |
3 | 安徽省-宿州市 | 0.00 | 32379.8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1-24 | |
4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 | 0.00 | 639859 | 萧县人民政府 | 2021-08-09 | |
5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 0.00 | 2640332.3 | 埇桥区人民政府 | 2021-06-30 | |
6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 0.00 | 1933379.2 | 埇桥区人民政府 | 2021-06-30 | |
7 | 安徽省-宿州市 | 887.67 | 56360.04 | 宿州市 | 2021-04-23 | |
8 | 安徽省-宿州市 | 2123.44 | 3775.09 | 宿州市 | 2020-11-26 | |
9 | 安徽省-宿州市 | 0.00 | 18801.26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7-20 | |
10 | 安徽省-宿州市 | 0.00 | 24051.46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7-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是否为民间推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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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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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人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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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6 | -- | 王工 18055711286 | |
2 | 2024-04-30 | -- | - | |
3 | 2024-04-29 | -- | - | |
4 | 2024-04-24 | 63.493733 | 王工 18055711286、13329076600 | |
5 | 2024-04-16 | -- | - | |
6 | 2024-04-16 | -- | - | |
7 | 2024-04-03 | 460 | 程工 0557-2399983 | |
8 | 2024-03-28 | 46000 | 程工 15556289228 | |
9 | 2024-03-27 | -- | - | |
10 | 2024-03-25 | 9 | 王工 13329076600 |
序号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发布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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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0-21 | - | -- | |
2 | 2021-03-19 | - | ||
3 | 2021-02-05 | - | ||
4 | 2015-05-07 | - |
序号 | 招标代理单位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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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胜利路下穿京沪铁路立交南北塘连通管工程监理(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有16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4-05-06 | |
2 | 宿州西站片区综合开发一期总体开发项目一标段(评定分离)澄清公告 有1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11-23 | |
3 | 宿州古台寺遗址、小山口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及建设规划项目二次终止公告 有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06-29 | |
4 | 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片区电力迁改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有41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02-20 | |
5 | S229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下穿盐洛高速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2-03-31 | |
6 | 2021-06-25 | ||
7 | 2021-05-23 | ||
8 | 宿州市四馆一中心运营项目综合咨询机构采购SZZFCG-2019041A 有8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1-05-23 | |
9 |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公交停保场公交车充电桩采购项目SZZFCG-2018406A 有10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1-05-23 | |
10 | 2021-05-23 |
序号 | 业主单位名称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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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州市汴河西路22号门面房一层拍租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1-03-19 | |
2 | 2015-05-0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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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水审批﹝2024﹞10号 | 关于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一、本项目起点位于现状南二环与拂晓大道交叉处,沿规划线位布设,向西与现状宿蒙公路、现状京台高速交叉,跨越西牛沟后,向西南方向前进,然后下穿淮宿蚌城际铁路,终点衔接现状西三环路,路线全长约3.86k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9.81hm2,其中永久占地20.52hm2,临时占地9.29hm2。本项目总挖方66.35万m3,总填方59.55万m3,借方11.80万m3,余方18.60万m3。项目总投资为7.7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5.43亿元。项目拟于2024年2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81hm2。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地表植被和倾倒弃土(渣)。 三、同意本项目自K0+000至K0+620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K0+620至K3+862.248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综合目标值为:①水土流失治理度92.7%;②水土流失控制比1.30;③渣土防护率95.7%;④表土保护率92.7%;⑤林草植被恢复率95.5%;⑥林草覆盖率15.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第三条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总占地29.8085hm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应缴23.8468万元。 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按规定及时向宿州市水利局和埇桥区水利局补报已实施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并在接下来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七、在工程建设期间,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九、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更多 | 2024-04-16 | 2027-04-16 | 宿州市水利局 | 地方报送 | |
2 | 宿水审批﹝2024﹞11号 | 关于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一、本项目起点位于现状鞋城三路与磬云南路交口处,向西穿越京台高速后,沿刘合村南侧布线,跨越宿蒙河及西牛沟后向西北延伸,作为站前路衔接宿州西站站前广场,路线全长约 3.50k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8.91hm2,其中永久占地17.61hm2,临时占地11.30hm2。本项目总挖方63.83万m3,总填方60.93万m3,借方16.02万m3,余方18.92万m3。项目总投资为7.7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17亿元。项目拟于2024年1月开工,计划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91hm2。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破坏地表植被和倾倒弃土(渣)。 三、同意本项目自K0+000至K0+850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K0+850至K3+450标段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综合目标值为:①水土流失治理度93%;②水土流失控制比1.16;③渣土防护率96%;④表土保护率93%;⑤林草植被恢复率95.5%;⑥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第三条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总占地28.91hm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应缴23.128万元。 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按规定及时向宿州市水利局和埇桥区水利局补报已实施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并在接下来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七、在工程建设期间,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九、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更多 | 2024-04-16 | 2027-04-16 | 宿州市水利局 | 地方报送 | |
3 | 用字第3413022024XS000249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普通 | 2024-03-04 | 2027-03-04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方报送 | |
4 | 3413000152403010000389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 【人民路南延工程】人民路南延工程的许可 | 2024-03-04 | 2099-12-31 |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方报送 | |
5 | STD202403010008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人民路南延工程】人民路南延工程的许可 | 2024-03-04 | 2099-12-31 |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方报送 | |
6 | 皖林地审﹝2023﹞509号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准予许可使用林地(备注:以缴费并实际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为准) ...更多 | 2023-12-29 | 2025-12-28 | 安徽省林业局 | 地方报送 | |
7 | 埇住建验字﹝2023﹞第033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 | 2023-12-19 | 2099-12-31 |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8 | 埇水许准字﹝2023﹞33号 | 关于宿州市人民路南延工程大陈沟中桥建设方案的批复 | 基本同意《报告》中桥梁的设计方案和《方案》中的桥梁建设方案。 | 2023-12-06 | 2026-12-07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地方报送 | |
9 | 341300017231120000035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 【宿州市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纺织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宿州市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纺织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的许可 ...更多 | 2023-11-19 | 2099-12-31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方报送 | |
10 | 宿环建函﹝2023﹞72号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宿环建函〔2023〕72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 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 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77946万元建设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与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全长约3.5千米,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市政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千米/小时。项目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审批〔2023〕46号文件予以批复,且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65号文件同意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施工期定期开展噪声监测,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减缓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运营期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场地分别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机械油污水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在枯水期开展跨河桥梁施工,同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邻水路段内开展维修和清洗作业,不得堆存物料,弃土及泥浆严禁向水体倾倒;施工期对环境敏感路段重点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做好应急准备。 3、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轻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对施工占地的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及水土保持措施。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抄送: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11月3日印发 ...更多 | 2023-11-03 | 2099-12-31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