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黄新华
91340300738929780N
8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省蚌埠市兴业街788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3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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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追偿权纠纷
(2021)皖0303民初2953号
原告
原告:
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蚌埠市金玉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胡子文,H某某,H某某
14734434.81
一、被告蚌埠市金玉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人民币14734434.81元; 二、被告H某某、H某某、H某某对蚌埠市金玉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20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5510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104元,由被告蚌埠市金玉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H某某、H某某、H某某共同负担,被告负担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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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2
其他
(2017)苏10民辖终356号
被告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7-11-06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追偿权纠纷
(2021)皖0303民初2953号
原告
原告:
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蚌埠市金玉融华工艺品有限公司,H某某,H某某,H某某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2021-08-30
2
其他
(2017)苏1023民初4056号
被告
原告:
安徽文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18-05-21
3
其他
(2017)苏1023民初4056号
被告
原告:
安徽文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17-12-1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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