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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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弥勒城************ | 合作中 | 2020-12-09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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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弥勒综************ | 未知 | 2023-09-13 | |
2 | ***** | 弥勒博************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8-09 | |
3 | ***** | 弥勒智************ 有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7-20 | |
4 | ***** | 弥勒智************ | 合作中 | 2023-07-05 | |
5 | ***** | 弥勒城************ | 未知 | 2023-05-19 | |
6 | ***** | 弥勒智************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3-23 | |
7 | ***** | 弥勒智************ | 合作中 | 2023-03-23 | |
8 | ***** | 弥勒城************ 有5个合作项目/工程 > | 未知 | 2023-01-28 | |
9 | ***** | 滇中城************ | 合作结束 | 2022-12-15 | |
10 | ***** | 弥蒙铁************ 有7个合作项目/工程 > | 合作结束 | 2022-12-1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人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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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21 | 1625 | 李飘 0873-3022993 | |
2 | 2023-08-14 | -- | 李飘 0873-3022993 | |
3 | 2023-08-14 | -- | 李飘 0873-3022993 | |
4 | 2023-08-08 | -- | - | |
5 | 2023-08-08 | -- | - | |
6 | 2023-08-08 | -- | - | |
7 | 2023-07-24 | 1625 | 李飘 0873-3022993 | |
8 | 2023-06-09 | 3188 | 李飘 0873-3022993 | |
9 | 2023-02-27 | 2555 | 李飘 0873-3022993 | |
10 | 2022-12-12 | 24335 | 陶云春 0873-3022993 |
序号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发布日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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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4-28 | 12000 | -- | |
2 | 2020-09-01 | 8200 | ||
3 | 2020-07-23 | 8440.5 | ||
4 | 2020-06-28 | 294.63 | ||
5 | 2018-09-10 | - | ||
6 | 2018-09-06 | 660 | ||
7 | 2018-01-24 | - | ||
8 | 2018-01-05 | - | -- |
序号 | 招标代理单位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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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功能配套设施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有2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3-08-21 | |
2 | 2023-02-27 | ||
3 | 2022-03-28 | ||
4 | 弥勒可邑小镇建设项目—古村落片区营地游客接待中心建设工程 有37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1-05-13 | |
5 | 弥勒可邑小镇-阿细部落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一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1-01-28 | |
6 | 弥勒市锦屏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入口片区商业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9-29 | |
7 | 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有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9-01 | |
8 | 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5号路南延长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有14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6-30 | |
9 | 2020-05-21 | ||
10 | 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人居环境工程 有14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18-09-10 |
序号 | 业主单位名称 |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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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有6个合作项目/工程 > | 2020-09-0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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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弥水许﹝2020﹞28号 |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0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9月2日依法受理。项目代码:2020-532504-78-01-044750。根据相关规定,本机关委托弥勒市水利学会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更多 | 2099-12-31 | 2099-12-31 | 弥勒市水务局 | 地方报送 | |
2 | 建字第弥勒市202400011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加油站充电综合服务区湖东加油站 ...更多 | 2024-04-09 | 2025-04-09 |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地方报送 | |
3 | 弥人防易字﹝2024﹞4号 |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 2024-03-14 | 2099-12-31 |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 地方报送 | |
4 | 弥环审﹝2023﹞31号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关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东上行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更多 | 2023-11-06 | 2028-11-06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 地方报送 | |
5 | 532504202300017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2023-07-21 | 2026-07-21 |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地方报送 | |
6 | 地字第53250420230017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加油站充电综合服务区湖东加油站 ...更多 | 2023-07-19 | 2025-07-19 |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地方报送 | |
7 | 核字第弥勒市202200018号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2022-05-27 | 2099-12-31 |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地方报送 | |
8 | 弥人防易字﹝2020﹞第57号 | 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 经审定,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的要求,缴纳易地建设费,准予易地建设。 ...更多 | 2022-05-06 | 2099-12-31 |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方报送 | |
9 | 弥水许﹝2021﹞37 |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 城镇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 你单位于2021 年7 月2 日向本机关提交弥勒市东风片区整 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批的申请,项目 代码为2016-532526-78-01-255809,本机关于2021 年7 月2 日 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弥勒市水利学会对《弥勒市东风片区整 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 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位于弥勒市东风片区,行政区划隶属于弥勒市东风农场 管理局管辖。2015 年8 月29 日,弥勒市水务局以《弥勒市水务 局关于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2 - 书的批复》(弥水复〔2015〕23 号)批复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保 持方案。在后续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受金 融贷款政策调整影响,融资贷款难,导致建设资金短缺,不足 以支撑项目按原规划进行建设,同时受道路用地报批时序影响, 导致项目整体布局及建设内容较原方案发生了变化,致使项目 征占地面积、土石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等发生变化。 项目表土剥离减少了55.64%,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了增加 了144.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 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 号)及有关规定,建 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报了《变更报告 书》。 二、变更后,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6.68hm2,均为永久占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道路基础设施(包括1 号路、3 号路、5 号路)及便民设施(包括便民服务设施、游客中心、广场及停 车场)。其中:1 号路起于东风韵景观大道交叉口,止于弥勒南 连接线,总占地40.57hm2;3 号路起于昆河公路,道路跨越甸 溪河、下穿云桂铁路箱涵,止于1 号路,总占地7.07hm2;5 号 路(东风韵景观大道)起于葡萄观光大道,向东延伸,在 K2+603.285 处下穿石锁高速公路, 止于1 号路, 总占地 24.44hm2;便民服务设施位于弥勒火车站北侧,总建筑面积为 7282.07m2,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为0.95,建筑密度为 - 3 - 41.48%,绿化率为6.97%,机动车室外停车位5 个,中心地理 坐标为东经103.4172563° , 北纬24.3441702° , 总占地面积 0.76hm2;游客中心位于弥勒火车站东北侧,便民服务设施东侧, 总建筑面积为2960.29m2,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为1.52, 建筑密度为65.25%,绿化率为10.16%,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03.4187115°,北纬24.3446146°,占地面积0.19hm2;广场及停 车场位于弥勒火车站东侧,总共布设停车位163 个,绿化 0.40hm2,绿化率为10.96%。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经纬度: 103.4183342°,北纬24.3431084°,占地面积3.65hm2。 三、《变更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 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 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技术标 准的要求。 四、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76.68hm2。 五、基本同意《变更报告书》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经预测,本项目扰动区域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因工程建 设将扰动原地表面积为76.68hm2,损毁植被面积为7.19hm2。施 工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76.68hm2,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 的水土流失面积为31.94hm2。项目区在预测时段内水土流失预 测总量为24003.64t,原生水土流失量为2712.65t,新增水土流 失量为21549.32t。 - 4 -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变更后, 主要设计措施布局如下: (一)主体已实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6.09 万m3,雨水管网14594.73m,挡 土墙排水沟235.00m,填方坡脚排水沟4009.59m,土质碎落台 截水沟360.00m,挖方堑顶截水沟434.40m,d300 钢筋混凝土 排水管40m,急流槽60.10m,开挖及回填边坡防护18.28hm2(填 方植草防护2699.00m,填方三维网植草护坡1468m,挖方植草 护坡4044.40m,挖方三维网植草护坡618.20m,拱形骨架护坡 1316.00m,衬砌拱护坡2944.3m,网格护坡15191.00m2)。 (二)按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已实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 措施: 1、工程措施:盖板边沟5579.19m,d300 钢筋混凝土排水 管68m,排水沟654m。 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13.66hm2,其中:1 号道路(含互 通立交)绿化7.33hm2,3 号路绿化0.48hm2,5 号路绿化5.38hm2, 便民服务设施绿化0.05hm2,游客中心绿化0.02hm2,广场及停 车场绿化0.40hm2。 3、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4097m,临时拦挡2024m,临 时覆盖32220m2,临时沉砂池15 口。 (三)本次变更新增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植物措施:撒草绿化2.38hm2。 - 5 -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及 监测点的布设。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依据、原则和方法。本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746.59 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完成具有 水土保持功能措施投资3164.08 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 5582.54 万元(按原批复水保方案已完成水土保持投资5496.40 万元,本次变更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6.11 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481.93 万元,植物措施费 5053.45 万元,临时工程费115.22 万元,独立费用41.37 万元(监 理由主体工程代管,监测费13.87 万元),基本预备费0.94 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53.68 万元。 本次变更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86.11 万元:无工程措施 费;植物措施费10.86 万元,临时工程费0.21 万元,独立费用 20.42 万元(其中监测费13.87 万元),基本预备费0.94 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53.68 万元。 九、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 林草覆盖率23%。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 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 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 6 - 十一、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按照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 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 (二)依法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 施自主验收,并向弥勒市水务局报备。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 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及批复、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 条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本项目不得投 产使用。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当地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检查。 十三、《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弥勒市东风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弥水复〔2015〕23 号)废止。 ...更多 | 2021-07-20 | 2099-12-31 | 弥勒市水务局 | 地方报送 | |
10 | 弥水许﹝2021﹞11号 | 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月12日依法受理,项目代码:2020-532504-54-03-038559。根据相关规定,本机关委托弥勒市水利学会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更多 | 2021-01-22 | 2099-12-31 | 弥勒市水务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