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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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环审表字﹝2020﹞91号 | 关于高密市七星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建筑用外墙用EPS保温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 2020-04-01 | 2099-12-31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 | 地方报送 | |
2 | (高)登记内变字[2016]第000551号 | -- | 建筑保温工程施工,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销售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内外墙腻子涂料。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3 | 高国税 许准字 [2017] 第1439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更多 | -- | -- | 高密市国家税务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