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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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发改农﹝2022﹞67号 | 项目批复 | 将新邵印象至碧桂园之间的公厕、烧烤廊架、旅游产品展销柜等设施建设项目(占地约4亩)纳入本项目范围实施;原增加的高空秋千、水景瀑布、玻璃栈道、爱情谷等收益性项目从本项目剔除。 ...更多 | 2022-05-26 | 2025-05-26 | 邵阳市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方报送 | |
2 | 新发改农﹝2022﹞58号 | 项目批复 | 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核定新邵县绕城线(L5线—资江)道路工程总投资概算为88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47万元,预备费80.91万元。二、请严格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我局批复的总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总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更多 | 2022-05-09 | 2025-05-09 | 邵阳市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方报送 | |
3 | 新发改农﹝2022﹞59号 | 项目批复 |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核定新邵县陈锡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总投资概算为6658.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6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9.62万元,预备费605.34万元。二、请严格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我局批复的总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总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更多 | 2022-05-09 | 2025-05-09 | 邵阳市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方报送 | |
4 | 新发改农﹝2022﹞57号 | 项目批复 | 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核定新邵县资江防洪风光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右岸)跨L5连接线人行天桥及疗养院提质改造工程总投资概算为331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0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2.52万元,预备费301.58万元。二、请严格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我局批复的总投资概算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总投资概算,须事前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更多 | 2022-05-09 | 2025-05-09 | 邵阳市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方报送 | |
5 | (新邵税)许准字﹝2021﹞第(181)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21-06-04 | 2099-12-31 | 新邵县税务局 | 地方报送 | |
6 | 91430522MA4M180T9T | 营业执照申请准予通知书 | 营业执照新办 | 2017-08-17 | 2099-12-30 |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