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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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在未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炸药将其征收的林地炸开平整,修建成140M平台,超过批准面积并一直未恢复,将土方堆到林地上一直未恢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更多 | 1.责令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恢复擅自改变林地地块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13600.00元) ...更多 | 113600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陵县林业局) | 2023-04-26 | 南林罚决字2023第2号 | |
2 | -- | 决定给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25000 |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 2021-12-21 | (南)应急矿罚〔2021〕6-1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对被申请人龚志宏、龚权权、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2300万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上述财产保全措施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其中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1-09-15 | 〔2020〕皖0223民初295号 | |
4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3-20 | --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1-02 | 〔2020〕皖0504执32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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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皖0223执恢254号 | 2021-09-15 | (2020)皖0223民初295号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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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565400 | (2024)皖0223执恢253号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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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行审[2017]16号 | -- | 一、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南陵县三里镇,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4′20″,北纬30°43′56″,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的开采、加工、销售。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5月10日由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换发(C3402002009117220042309),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本次技改主要为调整矿界保有122B类资源量541.83万立方米(1452.10万吨),更新部份生产设备,产能由原年产20万吨调整为150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332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项目建设不属于《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禁止开采区,符合总体规划要求。n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示反馈意见情况,结合南陵县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原则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开采方式、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实施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上述情况若发生重大变更,须依法重新报批。n二、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把环境保护要求纳入矿山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n1、采场应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开采平台应建设排水沟将受露采区污染的地表径流水引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场和弃渣场应边生产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生产与生态恢复并举。生产场地内应设排水沟收集破碎站除尘废水、排土场受污染的地表径流并引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外排。采场多余排水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n上述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宜优先用于周边林地和排土场的地表植被浇灌,力争不外排。n2、采场钻孔爆破须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控制爆破方式;干旱季节应对裸露区、弃渣场洒水降尘;矿区道路应及时清扫,并配备洒水车对爆堆、路面定时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保持运输路面清洁、堆场和排土场湿润;矿石及弃土石渣装卸时尽可能降低物料的落差;给料、破碎工段产尘点应安装高效收尘装置,粉尘等废气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3、优化矿区总平面布局,选择低噪开采设备,合理组织交通。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运输车辆应采取减速慢行 ...更多 | -- | 2099-12-31 |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 |
2 | 91340223772801756J001L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4-05-10 | 2099-12-30 |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 |
3 | 340223000015618 | -- | 企业名称: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负责人:龚志宏,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灰岩、白云石露天开采;冶金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开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2-09-22 | 2099-09-22 |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 |
5 | 91340223772801756J001L | 排污许可核发批复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1-09-12 | 2026-09-11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
6 | 芜国土秘〔2016〕318号 | -- | 关于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nn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n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2008〕18号)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9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委托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编制的《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经专家审查复核,同意修改后的《方案》。现将《方案》审查意见下达你们,请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并将《方案》文本及附件各一套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南陵县国土资源局。n附件: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nn2016年9月23日n抄送: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更多 | -- | 2026-09-22 |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 |
7 | ﹝南税三﹞许准字﹝2020﹞第﹝4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三里税务分局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9-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 | |
8 | 皖应急准﹝2023﹞275号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委托审查)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露天开采 | 2023-05-22 | 2026-05-21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
9 | 芜经信非煤矿山﹝2020﹞148号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延长基建工期的复函 | 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延长基建工期 | 2020-07-31 | 2099-12-31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0 | 340223000015618 | -- | 企业名称: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负责人:龚志宏,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经营范围:灰岩、白云石露天开采;冶金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开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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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皖0223民初295号 | 被申请人 | - | 23000000 | 对被申请人G某某、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2300万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上述财产保全措施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其中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8-05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皖02民终2908号 | 被上诉人 | - | 16500000 | 一、撤销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2019)皖0223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L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12-20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皖0223民初12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龚志宏,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16500000 | 一.原告L某某与被告G某某、G某某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的《南山矿业公司股权、资产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0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L某某负担115000元,被告G某某、G某某负担10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2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皖0504民初121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P某某 | 3000000 | 一、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Z某某借款30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驳回Z某某对P某某的诉讼请求。
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1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120元,由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南民一初字第00323号 | 被告 | 被告: 芜湖明武矿业炉料有限公司,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74000 | 驳回原告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神冲村民组的起诉。
退回原告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神冲村民组交纳的案件受理费165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6-23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4)芜中民一终字第01166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022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重审。 ...更多 | 2015-01-15 |
7 | 其他 | (2014)芜中执字第00014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拍卖被执行人芜湖志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经三路2号冲压车间、五金车间、研发车间及土地使用权【证号:弋工国用(2011)第038(补)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0-13 |
8 | 其他 | (2014)芜中执字第00014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拍卖被执行人芜湖志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经三路2号冲压车间、五金车间、研发车间及土地使用权【证号:弋工国用(2011)第038(补)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0-13 |
9 | 其他 | (2013)南民二初字第00029-1号 | 被告 | 原告: 青阳海亿矿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 | 查封被告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查封价值2103401.8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2-12-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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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3)皖0203民初4730号 | 被告 | 原告: 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T某某,G某某,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2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3)皖0203民初4848号 | 其他 | -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3)皖0203民初4730号 | 其他 | -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
4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3)皖0203民初4730号 | 被告 | 原告: 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T某某,G某某,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0223民初2067号 | 其他 | -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3-03-23 | |
6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1)皖0223民初3241号 | 被告 | 原告: 池州市盛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1-08-04 | |
7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0)皖0223民初29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G某某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20-05-25 | |
8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9)皖0223民初12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G某某,G某某,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2019-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