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成交金额(万元) | 总面积(㎡) | 批准单位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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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 57.90 | 12352 | -- | 2020-03-2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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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40223772801756J001L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4-05-10 | 2099-12-30 |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 地方报送 | |
2 | ﹝皖﹞FM安许证字﹝2023﹞098号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委托审查) | 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露天开采 | 2023-05-22 | 2026-05-21 |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3 | 皖应急准﹝2023﹞275号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委托审查)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露天开采 | 2023-05-22 | 2026-05-21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地方报送 | |
4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2-09-22 | 2099-09-22 |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 地方报送 | |
5 | 91340223772801756J001L | 排污许可核发批复 | 1.企业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2.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手工测定方法,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适用的检测方法实施监测,同时及时关注方法的更新、替代;当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时,应同步测定流量。3.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及执行报告编制规范以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准。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5.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各项管理要求。6.排污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换证领证。 ...更多 | 2021-09-12 | 2026-09-11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地方报送 | |
6 | ﹝南税三﹞许准字﹝2020﹞第﹝4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三里税务分局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9-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南陵县税务局 | 地方报送 | |
7 | 芜经信非煤矿山﹝2020﹞148号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延长基建工期的复函 | 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延长基建工期 ...更多 | 2020-07-31 | 2099-12-31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地方报送 | |
8 | 340223000015618 | -- | 企业名称: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山泉村,负责人:龚志宏,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灰岩、白云石露天开采;冶金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开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9 | 环行审[2017]16号 | -- | 一、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南陵县三里镇,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4′20″,北纬30°43′56″,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的开采、加工、销售。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5月10日由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换发(C3402002009117220042309),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本次技改主要为调整矿界保有122B类资源量541.83万立方米(1452.10万吨),更新部份生产设备,产能由原年产20万吨调整为150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332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项目建设不属于《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禁止开采区,符合总体规划要求。n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示反馈意见情况,结合南陵县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原则同意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开采方式、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实施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矿年产15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上述情况若发生重大变更,须依法重新报批。n二、建设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把环境保护要求纳入矿山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n1、采场应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开采平台应建设排水沟将受露采区污染的地表径流水引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场和弃渣场应边生产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做到生产与生态恢复并举。生产场地内应设排水沟收集破碎站除尘废水、排土场受污染的地表径流并引至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外排。采场多余排水和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n上述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宜优先用于周边林地和排土场的地表植被浇灌,力争不外排。n2、采场钻孔爆破须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控制爆破方式;干旱季节应对裸露区、弃渣场洒水降尘;矿区道路应及时清扫,并配备洒水车对爆堆、路面定时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保持运输路面清洁、堆场和排土场湿润;矿石及弃土石渣装卸时尽可能降低物料的落差;给料、破碎工段产尘点应安装高效收尘装置,粉尘等废气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3、优化矿区总平面布局,选择低噪开采设备,合理组织交通。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运输车辆应采取减速慢行 ...更多 | -- | 2099-12-31 | 芜湖市环境保护局 | 地方报送 | |
10 | 芜国土秘〔2016〕318号 | -- | 关于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nn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n根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皖国土资〔2008〕18号)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9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委托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编制的《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经专家审查复核,同意修改后的《方案》。现将《方案》审查意见下达你们,请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并将《方案》文本及附件各一套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南陵县国土资源局。n附件:安徽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nn2016年9月23日n抄送: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更多 | -- | 2026-09-22 |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