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注销 华南
易礼培
91450103MA5KDWGUX6
--
-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E座E1303、1305、1307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1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2023-07-05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2023-12-21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2)桂0302民初1398号
被告
原告:
G某某
被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一、被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G某某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25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4月7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3650元,保全费2520元,由原告负担2314元,被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8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30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2022-05-24
2
其他
(2022)桂0302执保68号
被申请人
-
800000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4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400000元的财产。 冻结期限为一年、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裁定送达保全执行机构时起计算。保全期间不得转移被保全的财产,不得对被保全的财产设立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财产保全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否则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2-04-15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2)桂0302民初1398号
被告
原告:
G某某
被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2022-05-09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