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正常 华中
11411481737410258J
--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314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1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201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11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238

    中标 0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3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设计未招标
其他
罚款1500元
1500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16-03-17
〔2016〕年永建罚字第002号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10)永民初字第616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永城市薛湖镇吴瓦房小学,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
130691.47
一、被告永城市薛湖镇吴瓦房小学赔偿原告W某某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5034.57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二、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赔偿原告W某某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95656.90元。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四、以上第一、二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被告永城市薛湖镇吴瓦房小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0-04-22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010)永民初字第616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永城市薛湖镇吴瓦房小学,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10-04-1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