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
贾田甜
91110111MA01Y10812
--
-
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陈家坟村村委会北4000米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严重行政处罚1条,行政处罚1条,裁判文书2条。展开
  • 严重行政处罚

    严重行政处罚

    可能会影响企业参与招投标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七十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更多
700000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03-11
(京房)应急罚〔2022〕054-3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侵权责任纠纷
(2021)京0111民初19016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C某某,北京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文之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一、北京文之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T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3273.15元;二、驳回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9.53元,由T某某负担793.53元(已交纳),由北京文之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2-09-26
2
侵权责任纠纷
(2021)京0111民初19016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科技分公司,C某某,北京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文之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2022-08-02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