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正常 西南
秦炜
12500240686237482G
40万元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100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6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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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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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 6

拟建项目 0

招标公告 1100

招标代理 47

开标记录 0

行政许可 98

招聘信息 0

供应商 305

导出数据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作总金额(万元)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合作状态
最近合作日期
1
*****
石柱擦************
有66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2-06
2
*****
下路街************
有12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2-05
3
*****
石柱西************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2-05
4
*****
冷水天************
有10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2-05
5
*****
石柱万************
未知
2024-02-01
6
*****
临溪前************
有25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2-01
7
*****
石柱毛************
有12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1-26
8
*****
石柱岩************
有4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1-26
9
*****
石柱万************
有15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2024-01-26
10
*****
202************
未知
2024-01-26

土地交易 6

导出数据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成交金额(万元)
总面积(㎡)
批准单位
签订日期
1
崔家坪水库(坝区)
公共设施用地 其它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583.27
29991
石柱县人民政府
2024-03-22
2
跳脚石水库(坝区)
公共设施用地 其它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1637.93
68674
石柱县人民政府
2024-03-22
3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198.53
68083
石柱县人民政府
2023-12-04
4
擦耳岩水库(坝区)
水工建筑用地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719.87
25520.22
石柱县人民政府
2023-08-25
5
石柱县西沱片区(西沱镇)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工程
公共设施用地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75.72
9565.1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5-25
6
王场镇太和社区医院
医疗卫生用地 制造业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13.7
6576.8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3-07

招标公告 1100

导出数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布日期
预算金额(万元)
招标人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1
招标计划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5-15
135
-
2
招标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5-09
200
-
3
招标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5-09
200
-
4
澄清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25
1992.53503
-
5
答疑补遗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25
--
-
6
答疑补遗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25
--
-
7
招标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19
10062.46
-
8
其他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19
10062.46
-
9
采购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11
--
-
10
采购公告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11
1
-

招标代理 47

常合作招标代理 47

导出数据
序号
招标代理单位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监理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5-09
2
50024020240325007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有5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其他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25
3
石柱县跳脚石水库工程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19
4
50024020240325007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有12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其他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4-03
5
石柱县黄水镇万胜坝社区2024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有3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其他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3-27
6
石柱县马武镇香溪村、前锋村、腾龙村2024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
有4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3-18
7
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2-05
8
石柱县毛滩河金竹乡金铃乡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有14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4-02-05
9
石柱县西沱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标段)(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有9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3-11-16
10
石柱县王场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有6个合作项目/工程 >
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 重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2023-10-10

行政许可 98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来源
操作
1
石柱规资临时用地(2023)0001号
临时用地许可证
搽耳岩水库工程弃渣场临时用地1.7828公顷。
2025-03-29
2025-03-2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方报送
2
石柱水利许可﹝2024﹞29号
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必须报我局批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或者因弃渣场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送我局批准。 (六)项目动工前和生产期应及时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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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2027-03-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3
石柱水利许可﹝2024﹞23号
关于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河道管护和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河道管护和地方水电管理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三)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河道管护和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河道管护和地方水电管理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县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六)该许可文件仅作为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许可。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所有有碍行洪的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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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2027-03-1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4
石柱水利许可﹝2024﹞15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悦崃镇绿桃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单位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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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5
石柱水利许可﹝2024﹞19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下路街道天泉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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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6
石柱水利许可﹝2024﹞14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龙潭乡都会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单位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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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7
石柱水利许可﹝2024﹞17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鱼池镇鱼池水厂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你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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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8
石柱水利许可﹝2024﹞21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王家乡光华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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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9
石柱水利许可﹝2024﹞16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临溪镇高建社区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单位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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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10
石柱水利许可﹝2024﹞20号
关于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大歇镇龙泉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准予以许可的决定
(一)你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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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027-03-0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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