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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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虚开普通发票 | 处罚内容: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3.84764 | 138476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3-06-02 | 乌经税稽稽罚202328号 | |
2 | 偷税 |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罚款金额(万元):13.84764 | 138476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3-06-02 | 乌经税稽稽罚202329号 | |
3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38,476.4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肆佰柒拾陆元肆角零分)。 ...更多 | 476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3-06-02 | 乌经税稽罚〔2023〕29号 | |
4 | 企业所得税2018年你公司承接了托克逊县白扬河二期景观工程文化广场装修工程(1、2号楼)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之规定,你公司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201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76,952.80元。 ...更多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3-06-02 | 乌经税稽稽罚〔2023〕28号 | |
5 | 企业所得税2018年你公司承接了托克逊县白扬河二期景观工程文化广场装修工程(1、2号楼)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之规定,你公司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201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76,952.80元。 ...更多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3-06-02 | 乌经税稽稽罚〔2023〕29号 | |
6 | 2016年6月,你公司取得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06714815-06714818,金额399881.76元,税额118.24元,价税合计400,000.00元。经查,你公司通过资金回流虚假支付的方式取得的其开具的发票,你公司与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交易。你公司在知道供货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的情况下,依然接受其提供的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你公司上述行为属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更多 |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 10000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2022-01-17 | 乌经税稽稽罚〔2022〕16号 | |
7 | 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 | 对你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 | 10000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 | 2022-01-17 | 乌经税稽罚〔2022〕1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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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07-24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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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暂缺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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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新71民终109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恒瑞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4-05-31 | |
2 | -- | (2024)新71民终109号 | 被上诉人 | -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4-05-31 | |
3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3)新01民终1589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3)新01民终1457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08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2022-07-26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2022-06-15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2021-06-10 |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民终417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7 |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新29民终417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