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北民营企业
张惠敏
91650100742241989C
1200万元人民币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5号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共2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安防工程资质展开
  • 严重行政处罚

    严重行政处罚

    可能会影响企业参与招投标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4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43

    供应商 0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56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2 历史 1 >

行政处罚 7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0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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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虚开普通发票
其他
处罚内容: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3.84764
138476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3-06-02
乌经税稽稽罚202328号
2
偷税
偷税、漏税、欠税、抗税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罚款金额(万元):13.84764
138476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3-06-02
乌经税稽稽罚202329号
3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其他
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38,476.4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肆佰柒拾陆元肆角零分)。
...更多
476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3-06-02
乌经税稽罚〔2023〕29号
4
企业所得税2018年你公司承接了托克逊县白扬河二期景观工程文化广场装修工程(1、2号楼)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之规定,你公司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201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76,952.80元。
...更多
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3-06-02
乌经税稽稽罚〔2023〕28号
5
企业所得税2018年你公司承接了托克逊县白扬河二期景观工程文化广场装修工程(1、2号楼)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之规定,你公司非法取得虚开发票,虚列与生产经营无关费用1,107,811.20元。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2018年少缴企业所得税276,952.80元。
...更多
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3-06-02
乌经税稽稽罚〔2023〕29号
6
2016年6月,你公司取得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06714815-06714818,金额399881.76元,税额118.24元,价税合计400,000.00元。经查,你公司通过资金回流虚假支付的方式取得的其开具的发票,你公司与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交易。你公司在知道供货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的情况下,依然接受其提供的昌吉市新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你公司上述行为属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更多
其他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2-01-17
乌经税稽稽罚〔2022〕16号
7
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
其他
对你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
10000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2-01-17
乌经税稽罚〔2022〕16号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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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2023-07-24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中国 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暂缺
新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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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税务局

开庭公告 1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新71民终109号
被告
原告:
新疆恒瑞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05-31
2
--
(2024)新71民终109号
被上诉人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05-31
3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3)新01民终1589号
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17
4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3)新01民终1457号
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08
5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原告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022-07-26
6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原告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022-06-15
7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原告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022-04-13
8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01民初2555号
原告
原告:
新疆惠安智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阿克苏华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021-06-10
9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民终417号
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7
10
承揽合同纠纷
(2021)新29民终417号
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2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