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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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豫0423执恢1163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7-04 | 〔2019〕豫0423执恢716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4-19 | 〔2019〕豫0423执恢376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8-11-09 | 〔2018〕豫0423执2242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 | --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2-04 | 〔2014〕平执字第209号 | |
6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更多 | -- | --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2-04 | 〔2014〕平执字第0020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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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豫0423执恢376号 | 2019-04-19 | (2016)豫0423民初5130号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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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地税税通〔2017〕18015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河南省鲁山县地方税务局 | |
2 | 鲁税税通〔2018〕3896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 | |
3 | 鲁税税通〔2018〕3601号 | -- | 企业所得税核定 | -- | -- | 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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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423民初2192号 | 第三人 | 被告: Z某某 | 909173.43 | 一、被告(反诉原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支付生活服务楼工程款182108.6元及利息(利息以182108.6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支付生活服务楼维修费用727064.83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7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4750元、被告(反诉原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负担1325元。反诉费12243元,由被告(反诉原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负担249元、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11994元。鉴定费100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3-23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0423民初219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Z某某 | 1028528 | 一、被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1028528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1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56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856元,由被告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30 |
3 | 其他 | (2020)豫0423执恢27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豫0423执恢277号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29 |
4 | 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执恢116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3-24 |
5 | 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执恢71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银茂实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W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19-12-12 |
6 | 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执恢37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豫0423民初513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0-08 |
7 | 其他 | (2019)豫0423执恢37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鲁山县露峰办事处叶茂庄村花园路东侧该公司开发的鲁山县新时代星级花园的25号楼所占的土地面积为:58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国用(2011)第220077号的基础土地和26号楼一楼建筑面积为519.84平方米的门面房。
二、被执行人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9-30 |
8 | 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民初2657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150元,由原告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8-30 |
9 | 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执恢376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追加第三人L某某、R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19-06-28 |
10 | 其他 | (2019)豫0423民初2692号 | 被告 | 原告: 南小见 被告: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 | 本案按南小见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5-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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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K某某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 |
2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W某某(王福)、W某某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7-10-29 | |
3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王福)、W某某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7-08-15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W某某修(W某某)、W某某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7-03-02 | |
5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银茂实业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修)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4-01-11 | |
6 | 开庭传票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K某某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9-25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银茂实业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修)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3-07-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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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2)豫0423民初56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鲁山县春秋皮具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22-11-1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豫0423民初724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3-26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重庆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7-06-05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6)豫0423民初5130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市天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7-06-02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郑州银茂实业有限公司,鲁山县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2013-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