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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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12-31 | 期限变更 | 7 | 11 |
2 | 2014-12-31 | 经营范围变更 |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房地产开发。 |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