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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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1-06-01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湾仔市场监督管理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6-15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湾仔市场监督管理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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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粤0402民初6819号 | 原告 | 原告: 珠海市盈权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540000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珠海市盈权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承包费54万元及该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8年7月16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珠海市盈权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0220元(原告珠海市盈权进出口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珠海市盈权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11020元、被告L某某负担9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