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丰利机械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查美霞
91370211760261027B
400万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燕山路591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1条,开庭公告1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0)青民二商终字第106号
上诉人
-
556840
一、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09)黄商初字第410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青岛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青岛华欧砼业有限公司货款278420元。三、被上诉人青岛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青岛华欧砼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计算278420元自2006年7月20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的违约金。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上诉人青岛金丰利机械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青岛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驳回上诉人青岛金丰利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六、驳回被上诉人青岛华欧砼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0532元,由被上诉人青岛华欧砼业有限公司承担8800元,被上诉人青岛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1732元,上诉人青岛金丰利机械有限公司对青岛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0-03-01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青岛金丰利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支行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10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