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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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147001023074 | 营业执照 | 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 | 1998-12-11 | 2028-12-10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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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京01民初25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 -- | 本案按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7-27 |
2 | 其他 | (2017)京民终789号 | 被上诉人 | - | 10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由北京智利通达仓储中心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0 |
3 | 合同纠纷 | (2017)京01民撤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东小口鑫发废旧物资回收中心 | 10800 | 驳回北京市东小口鑫发废旧物资回收中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北京市东小口鑫发废旧物资回收中心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18 |
4 | 其他 | (2017)京01民撤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智利通达仓储中心 | 10800 | 驳回北京智利通达仓储中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北京智利通达仓储中心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18 |
5 | 其他 | (2017)京0114执异133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北京市东小口鑫发废旧物资回收中心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17-07-26 |
6 | 合同纠纷 | (2016)京民申402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7-06-21 |
7 | 其他 | (2016)京0114执69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北郊七里渠渔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06 |
8 | 其他 | (2017)京01执复43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所提复议申请,维持原审裁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4-20 |
9 | 其他 | (2017)京0114执异3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1-19 |
10 | 合同纠纷 | (2016)京01民终5208号 | 上诉人 | - | 10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八万三千三百五十六元,由北京市北郊七里渠渔场负担四万一千六百七十八元(已交纳),由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负担四万一千六百七十八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鉴定费三十七万元,由北京市北郊七里渠渔场负担十八万五千元(已交纳),由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负担十八万五千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北京中集北方装饰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