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1)皖0191执3374号 | 被执行人 | - | 12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W某某、L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银行存款人民币120元(其中负担案件受理费70元、执行费5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2-14 |
2 | 其他 | (2019)皖0191民初456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2 被告: Z某某1,Z某某2,W某某1,W某某3,L某某1,L某某2,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6017.53 | 一、被告Z某某2、W某某3、L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W某某2损失752.19元;
二、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2损失5265.34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本案赔偿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60元,减半收取为930元,由原告W某某2负担860元,由被告Z某某2、W某某3、L某某2共同负担8元,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皖01民终6228号 | 上诉人 | - | 69833.4 | 一、撤销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2019)皖0122民初9号民事判决;
二、安徽华夏旅游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69833.4元;
三、驳回Z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412元,由Z某某负担624元,由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788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824元,由Z某某负担847元,由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19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19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皖0122民初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98331.97 | 一、原告Z某某因伤造成的损失医药费2478.97元、误工费16405元(39920元/年÷365天×150天)、护理费7968元(132.8元/天×60天)、营养费3000元(50元/天×60天)、交通费200元、残疾赔偿金63280元(31640元/年×20年×10%)、伤残鉴定费143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99762元,由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承担88786元(被告承担合计数的90%即89786元,扣除已付1000元),其他由原告自行承担;
上述赔偿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412元,由原告负担112元,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1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16 |
5 | 其他 | (2019)皖01民终3500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准许W某某、W某某、J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免予收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5-09 |
6 | 其他 | (2019)皖01民终3498号 | 被上诉人 | - | 37920 | 准许W某某、W某某、J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48元,免予收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5-09 |
7 | 其他 | (2019)皖01民终3499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准许W某某、W某某、J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免予收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5-09 |
8 | 其他 | (2018)皖0191民初365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W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W某某,J某某 | 13840 | 一、被告W某某、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合计5732元;
二、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合计467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本案赔偿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为73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41元,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6 |
9 | 其他 | (2018)皖0191民初365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1 被告: W某某2,安徽华夏旅游学校,W某某,J某某 | 10560 | 一、被告W某某、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5477元;
二、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1各项损失合计919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本案赔偿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元,减半收取为32元,由原告W某某1负担13元,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6 |
10 | 其他 | (2018)皖0191民初365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W某某,J某某 | 95920 | 一、被告W某某、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37903元;
二、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55605.5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本案赔偿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98元,减半收取为1099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7元,被告W某某、J某某负担322元,被告安徽华夏旅游学校负担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Z某某,W某某,W某某,L某某,L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2-11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皖0122民初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19-05-23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皖0122民初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19-03-29 | |
4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11-13 | |
5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