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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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川0781执616号 | 被执行人 | - | 72752.14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2752.14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受理费1000元,执行费1000元,合计20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05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7)川0781民初3836号 | 被告 | - | 193000 | 一、由被告(反诉原告)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返还预付货款96000元;
二、由原告(反诉被告)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税金损失24247.86元,运输费用损失1000元;
上列第一、二项经品迭后,被告(反诉原告)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应返还货款72752.14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10元,由原告负担1110元,被告负担1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86元,由原告负担400元,被告负担22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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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91民初2616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空港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其他 | (2017)川0781民初3836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甘泉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17-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