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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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豫0502民初229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安阳市启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安阳市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300 | 一、限被告安阳市启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续保押金2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本判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2021年4月23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限被告安阳市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贷款保证金5300及利息,利息以53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本判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2021年4月23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安阳市启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负担6.85元,由被告安阳市乐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8.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1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0502民初83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安阳市启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