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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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5年通民初字第10603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W某某,W某某 | 8067 | 被告G某某、W某某、W某某给付原告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二○一三年十月至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期间的物业费八千零六十七元五角九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G某某、W某某、W某某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7-27 |
2 | 合同纠纷 | (2015)通民初字第1060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17595 | 被告W某某给付原告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二○一三年七月至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期间的物业费一万七千五百九十五元九角四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百二十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7-27 |
3 | 合同纠纷 | (2015)通民初字第1060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Z某某 | 19884 | 被告H某某、Z某某给付原告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期间的物业费一万九千八百八十四元二角一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百四十九元,由被告H某某、Z某某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7-27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4年通民初字第003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4-02-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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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16-01-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15-07-25 | |
3 | 裁判文书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M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12-03-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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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北京金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15-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