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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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皖0705行初6号 | 被告 | 原告: 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13 |
2 | 其他 | (2020)皖0705行初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10 |
3 | -- | (2018)皖07行终43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铜陵市万力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05 |
4 | -- | (2018)皖0705行初24号 | 被告 | 原告: 铜陵市万力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市铜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铜陵市万力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铜陵市万力航道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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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2020)皖0705行初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