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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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黑02民终341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5-05 |
2 | 其他 | (2017)黑01民终1168号 | 上诉人 | - | 5828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57.00元,由上诉人畜牧研究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4-27 |
3 | 其他 | (2016)黑0103民初10021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 被告: W某某,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 58293.63 | 一、被告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印刷费52218.8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6074.79元(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止,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预交本院案件受理费1262元,由原告哈尔滨铁路局印刷厂承担5元,由被告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承担125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6 |
4 | 其他 | (2016)黑0203执5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作出的﹝2010﹞建民商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更多 | 2016-06-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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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被告: W某某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3-17 | |
2 | 合同纠纷 | (2016)黑0202民初第826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大海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2016-10-26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大海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沙龙市人民法院 | 2016-10-26 | |
4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大海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 |
5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大海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2016-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