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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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3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1)兵0501执286号
申请人
-
--
对申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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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2
其他
(2019)兵0501执350号
申请人
-
--
终结(2019)兵0501执3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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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3
--
(2019)兵0501执352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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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0
4
--
(2019)兵0501行初4号
被告
原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
--
准许原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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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5
--
(2019)兵0501行初5号
被告
原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
准许原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汇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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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6
--
(2019)兵0502执60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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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7
--
(2018)兵0502执126号
申请人
-
--
驳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对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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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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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兵0502民初241号
原告
原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
被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
一、被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2800000元; 二、被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违约金560000。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680元,减半收取计16840元,由被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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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9
--
(2018)兵0502执121号
申请人
-
--
终结(2018)兵0502执1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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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2
10
--
(2017)兵0502民初111号
原告
原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
被告:
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
1488000
一、解除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与被告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7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66050920160032,电子监管号:6605092016B00057); 二、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土资源局对被告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定金1488000元不予退还。 案件受理费18370元,公告费710元,合计19080元,由被告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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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2017-08-31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第五师中食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2017-05-21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20)兵0502行初1号
其他
-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2020-06-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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