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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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豫1702执135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豫1702行审12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驻马店市意强食品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5-20 |
2 | 其他 | (2021)豫1702行审12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应急管理局就被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意强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的(驿)应急罚【2020】行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驿)应急加罚【2020】行1号加处罚款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更多 | 2021-02-07 |
3 | 其他 | (2020)豫1702执22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Y某某负有向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应急管理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3-09 |
4 | 其他 | (2019)豫1702行审49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执行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应急管理局就被申请执行人Y某某作出的(驿)安监罚﹝2019﹞危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已缴纳的3万元应予扣除) ...更多 | 2019-09-10 |
5 | 其他 | (2018)豫1702执257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8-01 |
6 | -- | (2017)豫1702执1619号 | 其他 | - | -- | 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如逾期不履行,除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外还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更多 | 2017-12-18 |
7 | 其他 | (2017)豫1725行初92号 | 被告 | 原告: 驻马店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驻马店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驻马店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16 |
8 | 其他 | (2017)豫1702行审218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被申请人驻马店市富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作出的(驿)安监管罚字(2017)行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更多 | 2017-11-14 |
9 | 其他 | (2016)豫1702行审85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被申请人驻马店市驿城区金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作出的(驿)安监管罚字(2015)第(矿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更多 | 2016-12-05 |
10 | -- | (2015)驿执字第1852号 | 其他 | - | -- | -- | 2016-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