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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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日常监管中,被发现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等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的情况 ...更多 | 扣5.0分 | --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02-23 | -- | |
2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08 | -- | |
3 | 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未真实、详细填写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 ...更多 | 扣5.0分 | -- | -- | 2023-12-04 | -- | |
4 | 对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的 | 扣10.0分 | -- | -- | 2023-12-04 | -- | |
5 | 对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的 | 扣分 | -- | -- | 2023-12-04 | -- | |
6 | 项目总监不在岗履职或特殊天气条件下(台风白色、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项目总监未在岗值守的 | 警示开始日期:2023-10-24;警示结束日期:2023-12-23;警示类型:黄色警示 | --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31 | -- | |
7 | 项目现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履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或没有委托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履职,或委托无资格条件的人员担任的 ...更多 | 扣10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9-22 | -- | |
8 | 对承包方存在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整改 | 扣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3-08-23 | -- | |
9 | 该项目危大工程(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未完善审批手续,花篮型悬挑脚手架花篮高强螺栓检测滞后,现场螺杆伸出长度不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连墙件间距不符合方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更多 | 企业诚信扣10分 | --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8-03 | -- | |
10 | 1.一季度检查,项目未按穗建质[2020]234号文件要求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及动态更新,同时需落实好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需常态化做好广州住建app的危大工程、形象进度、专项检查、考勤等管控工作;2.施工单位存在多份监理通知单(GD-B1-210156、210154、210158),监理安全通知单(编号115、、114、113、112)未及时回复;3.抽查31#、32#楼:南北面顶板回填区域需做好疏水层;项目需做好闭水及隐蔽验收记录;4.26#、27#、28#楼人货梯存在多次施工人员无证擅自使用人货梯现象;电动车违规上楼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5.31#楼27层个别窗台垃圾堆放在窗台位置,临边防护提前拆除未及时恢复;6.项目需全面排查相关情况并及时处理;7.31#、32#号楼地下室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8.检查期间项目经理多次无故不在岗履职。 ...更多 |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记不规范,局部停工 | -- |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5-0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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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202010140621 | 通知书 | 执照副本变更 | 1993-11-29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粤建许质穗准﹝2023﹞1063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3-02-15 | 2026-02-15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粤建许穗准﹝2023﹞497号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发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首次申请 | 2023-05-06 | 2028-05-06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HZ54552b4d4d4fc5014d5560670b1231 | -- | 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延续备案、遗失补办及变更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5 | WZ120150804043491 | -- | 五指山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 -- | 2099-12-31 | 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06202305161069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经营范围 | 1993-11-29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粤建许穗准﹝2024﹞4355号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增项 | 2024-01-29 | 2029-01-29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粤建许穗准﹝2022﹞222号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 通信工程监理乙级首次申请 | 2022-04-08 | 2027-04-08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HZ54552949be31ac0149c05fee1d0202 | -- | 变更地址和资质有效期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10 | HN120150515058314 | -- | 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延续备案、遗失补办及变更 | -- | 2099-12-31 | 海南省住建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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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民终62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72元,由上诉人广州市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24 |
2 | -- | (2022)粤01民终2485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苟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12 |
3 | -- | (2022)粤0111民初2671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42290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市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监理费2442290元;二、驳回原告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417.5元,由原告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884.38元,由被告广州市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533.12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其中被告应负担部分由被告在履行判决时直接向原告给付,本院不予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1-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0112执432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22)湘0112执43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6 |
5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民终10089号 | 被上诉人 | - | 155000 | 一、确认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公路西侧蟹山工程(北区)监理服务的约定于2021年1月5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退还监理费6333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监理费90000元;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监理尾款57667元;
六、驳回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七、驳回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181.62元,由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4081.82元,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9.8元并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迳付;反诉费1821元,由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12元,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609元并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迳付。二审案件受理费14925.62元,由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02 |
6 | 合同纠纷 | (2021)粤0111民初24858号 | 被告 | - | 155000 | 一、确认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公路西侧蟹山工程(北区)监理服务的约定于2021年1月5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退还监理费6333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监理费90000元;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监理尾款57667元;
六、驳回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七、驳回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181.62元,由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4081.82元,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9.8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迳付;反诉费1821元,由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12元,广州荣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609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迳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2-18 |
7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12民初6516号 | 申请人 | - | 837167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南新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3716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1-17 |
8 | 合同纠纷 | (2021)粤08民终218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540.95元,由广东港粤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广东港粤金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缴二审案件受理费10771元,超出部分的1230.0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22 |
9 | 合同纠纷 | (2019)粤07民终228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918.78元,由康芝兰、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6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闽0304民初103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 312667 | 驳回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90元,由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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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房地产开发 | 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2-12-19 | |
3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L某某、珠海市德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9-28 | |
4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珠海市德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16-05-11 | |
5 | 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珠海市德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16-01-09 | |
6 | 执行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珠海市德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15-10-2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珠海市德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 | [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15-07-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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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04民诉前调36669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方圆汇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 | (2024)粤0111民初306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3 | -- | (2024)粤0111民初3065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4 | --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0741号 | 申请人 | -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5 | -- | (2024)粤0111民初306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6 | -- | (2024)粤0111民初3065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7 | -- | (2024)粤0117民初13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韩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8 | -- | (2024)粤0117民初13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韩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9 | -- | (2024)粤0117民初13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韩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10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21377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杰瑞置业有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康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