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存在提高标准收取产前检查费、胎儿心率电子监测费等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价格违法行为。鉴于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积极配合本局开展检查,并及时整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落实有关价格管理政策,减轻价格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二)项和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贰拾玖万叁仟捌佰壹拾伍元整(293815元);(二)罚款壹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146900元)。 ...更多 | 146900 |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0-12 | 象市监处〔2019〕517号 | |
2 | 见处罚结果 | 2018年6月28日,位于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420号的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门诊3楼口腔科01诊室里将使用后的注射器、玻璃安瓿瓶摆放在牙科综合治疗机台面上的行为和门诊3楼胃肠镜洗消室将使用后的黄色乳胶手套放在未内置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的垃圾桶内的行为,均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委决定对该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更多 | 1000 | 市卫生计生委 | 2018-08-17 | 甬卫传罚〔2018〕005号 | |
3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自立项目收取一次性材料费 | 1、没收违法所得玖万壹仟伍佰捌拾贰元叁角整(91582.30元)。2、罚款玖仟壹佰伍拾捌元整(9158元)。 ...更多 | 9158 | 县发改局 | 2017-06-23 | 象价检处〔2017〕4号 | |
4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 当事人在采购雅培试剂中,接受安可公司提供的雅培全自动免疫发光仪并免费使用,减少了仪器采购、维护保养等成本,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违反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属于收受贿赂的行为 ...更多 | -- | 象山县市场监管局 | 2015-11-25 | 象市监处〔2015〕79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浙02民终3789号 | 被上诉人 | - | 821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014元,由上诉人S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1-05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浙0225民初799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S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17-11-14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浙0225民初216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L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690491.5 | 一、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因W某某治疗的医药费
224536.8元、住院伙食费4830元、误工费122684元、护理费27057.7元、营养费4000元、交通费5000元、丧葬费30671元、死亡赔偿金173712元等合计592491.5元,由被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赔偿其中的100000元;
二、被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赔偿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上述第一、二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案件受理费13033元,鉴定费4000元,合计诉讼费17033元,由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承担15151元,被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承担18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22 |
4 | 合同纠纷 | (2015)甬象执民字第1949号 | 申请人 | 被告: C某某 | -- | 本院的(2015)甬象执民字第194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5-07-02 |
5 | 合同纠纷 | (2013)甬象民初字第1605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被告: Q某某,C某某 | 577617.47 | 被告Q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药费577617.4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案件受理费9626元,诉讼保全费270元,合计诉讼费9896元,由被告Q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本案鉴定费5000元,由被告Q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为37×××92,开户银行为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涉款项交付义务的,义务人可交付至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57×××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如义务人拒不履行,权利人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5-03-04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甬象石民初字第9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1770255.52 | 一、原告C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计医疗费114939.18元,后续治疗费8000元,残疾赔偿金304262.20元,误工费33816.62元,护理费14238.4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90元,营养费为2700元,交通住宿费5000元,鉴定费332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摩托车修理费1650元,合计504219.68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承担如下: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C某某121650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二)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部分的损失382569.68元由被告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承担55%即210413.32元,扣除其已支付的82740.55元,尚应赔偿原告C某某127672.77元。被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承担45%即172156.36元,扣除其已支付的75000元,尚应赔偿原告C某某97156.36元。
上述款项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231元,减半收取4615.50元,由被告象山石浦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负担2538.50元,被告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负担20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81×××01,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并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更多 | 2013-07-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13)甬象民初字第01605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被告: Q某某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5-01-28 | |
2 | -- | (2013)甬象民初字第1605号 | 原告 | 原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被告: Q某某,C某某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5-01-28 | |
3 | -- | (2014)甬象石民初字第0001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2014-07-07 | |
4 | -- | (2011)甬象民初字第0094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2-01-13 | |
5 | -- | (2011)甬象民初字第0120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1-06-22 | |
6 | -- | (2011)甬象民初字第0094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1-06-20 | |
7 | -- | (2010)甬象民初字第01734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10-11-23 | |
8 | -- | (2009)甬象民初字第0037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象山县人民法院 | 2009-12-14 | |
9 | 其他 | (2009)浙甬民一终字第00338号 | 其他 | -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09-05-26 | |
10 | -- | (2008)象民一初字第0097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2009-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