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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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晋0702民初2087号 | 原告 | 原告: 靖边县中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352639.39 | 限被告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靖边县中能实业有限公司租赁费352639.39元。
当事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6590元,减半收取329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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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晋0702民初2087号 | 原告 | 原告: 靖边县中能实业有限公司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