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2)鲁0215民初15081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南南贡村经济合作社,Y某某 | 79130 | 一、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南南贡村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货款79,1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79,130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驳回原告Z某某对被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78元,由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南南贡村经济合作社负担。原告Z某某已预交,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南南贡村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1,77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3-16 |
2 | 其他 | (2022)鲁02执复159号 | 其他 | - | -- | 驳回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西水场村经济合作社的复议请求,维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2022)鲁0215执异191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9-02 |
3 | 其他 | (2022)鲁0215民初7028号 | 其他 | 原告: Y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东九六夼村经济合作社 | -- | 准许原告Y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547元,减半收取计3773.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8-24 |
4 | 其他 | (2022)鲁0215执异191号 | 其他 | - | -- | 驳回异议人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西水场村经济合作社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5-31 |
5 | 合同纠纷 | (2021)鲁0215民初13088号 | 其他 | 原告: M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西九六夼村经济合作社 | -- | 准许原告M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 | 2021-12-22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鲁0215民初1446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Z某某,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 |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2021-12-01 |
7 | 其他 | (2021)鲁0282执52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鲁0282执5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13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215民初5603号 | 被告 | 原告: 青岛上升天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138820 | 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东南贡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上升天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8820元及利息(以13882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76元,减半收取计1538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预缴诉讼费用,被告应随案款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31 |
9 | 合同纠纷 | (2021)鲁0215民初3000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8130 | 一、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柳沟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餐饮费8130元及利息(以813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上利息以1800元为限额);
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柳沟村民委员会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诉讼费用,被告应将诉讼费用随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09 |
10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鲁0215民初125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 |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1-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2023-09-15 | |
2 | 其他 | (2021)鲁7102行初36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1-20 | |
3 | 其他 | (2021)鲁7102行初366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1-20 | |
4 | 行政补偿 | (2021)鲁7102行赔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2021-11-18 | |
5 | 其他 | (2021)鲁7102行初46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2021-05-12 | |
6 | 其他 | (2021)鲁7102行初4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 2021-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