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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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苏1002民初144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赛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灌云巨星玩具有限公司,扬州瑞向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恩昊玩具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起跑线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川跃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 200000 | 准许原告上海赛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上海赛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更多 | 2021-05-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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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苏1002民初144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赛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灌云巨星玩具有限公司,扬州瑞向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恩昊玩具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起跑线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川跃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