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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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鄂0116民初570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185531 | 一、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东航空港食品公司支付92765.5元。
二、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向原告武汉东航空港食品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2765.5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10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武汉东航空港食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20元,减半收取1060元,由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0 |
2 | 其他 | (2020)沪0105民初11237号 | 被告 | 原告: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7-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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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0-07-28 | |
2 | 合同纠纷 | (2020)鄂0116民初570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0-06-17 | |
3 | 合同纠纷 | (2020)鄂0116民初570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0-06-17 | |
4 | 合同纠纷 | (2020)鄂0116民初570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0-06-17 | |
5 | 合同纠纷 | (2020)鄂0116民初570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东航空港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