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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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鄂2823行初4号 | 被告 | 原告: 谭某斋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 | 准许原告谭某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谭某斋负担 ...更多 | 2024-01-30 |
2 | -- | (2023)鄂2823行初54号 | 被告 | 原告: 向某平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 | -- | 准许原告向某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向某平负担 ...更多 | 2023-11-29 |
3 | 其他 | (2019)鄂28行申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9-12-18 |
4 | 其他 | (2018)鄂2823行初7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巴东县人民政府,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W某某请求撤销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巴大行政决字〔2018〕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及被告巴东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巴政行复〔2018〕33号行政复议决定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5-20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鄂2823民初29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Z某某,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东支公司,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T某某 | 1492642.64 | 原告T某某在本案中的全部经济损失746321.32元,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120000元(已履行),被告Z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315300.66元,被告T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63062.13元,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63062.13元,原告T某某自理184896.40元。
被告大支坪镇分箱谱村村民委员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东支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32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3460元、被告Z某某负担5766元、被告T某某负担1153元、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负担11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帐号:17×××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在本判决确定之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6-06-15 |
6 | 其他 | (2015)鄂恩施中行终字第00143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5 |
7 | 其他 | (2015)鄂恩施中行终字第00143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被上诉人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09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鄂恩施中民终字第00837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巴东县人民法院(2014)鄂巴东民初字第01216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巴东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更多 | 2015-09-23 |
9 | 合同纠纷 | (2015)鄂巴东民初字第0136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132000 | 准许原告D某某撤回对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40元,减半收取1470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9-17 |
10 | 其他 | (2015)鄂巴东行初字第00014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T某某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10000 | 撤销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大政决字(2014)1号山林权属纠纷行政处理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汇款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8-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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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1)巴行初字第00032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2011-12-30 | |
2 | -- | (2010)巴行初字第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2010-10-14 | |
3 | -- | (2010)巴行初字第15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巴东县大支坪镇人民政府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2010-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