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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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2024号 | 第三人 | 原告: 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 | 34600 | 驳回原告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65元,由原告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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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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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2023号 | 被告 | 原告: 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11-05 | |
2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8)川2002民初2024号 | 被告 | 原告: 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兴文县博海天投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11-05 | |
3 | 其他 | (2018)川2002民初2024号 | 其他 | 原告: 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7-04 | |
4 | 其他 | (2018)川2002民初2023号 | 其他 | 原告: 眉山市致远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中心支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