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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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002民初333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老吴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许昌市魏都区农业农村局 | 4109658.58 | 一、被告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老吴营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4109658.58元,并支付利息(以4109658.58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838.63元,由被告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老吴营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4 |
2 | 其他 | (2023)豫1002民初1418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 | 准许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18元,由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2-16 |
3 | 其他 | (2021)豫1002民初265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 | 本案按原告S某某、S某某、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8-18 |
4 | 其他 | (2019)豫10民终3666号 | 被上诉人 | - | 284147.92 | 一、维持魏都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2民初3610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
二、变更魏都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2民初3610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中的“71548.23元”为“204644.69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0955元,由L某某、L某某7955元,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负担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88元由L某某、L某某负担6000元,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负担22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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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豫1002民初1418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2-20 | |
2 | 生命权纠纷 | (2019)豫10民终366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7 | |
3 | 生命权纠纷 | (2019)豫1002民初361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9-10-30 | |
4 | 生命权纠纷 | (2019)豫1002民初361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8-16 | |
5 | 生命权纠纷 | (2019)豫1002民初361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