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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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皖1722民特79号 | 其他 | - | -- | -- | 2017-06-09 |
2 | 合同纠纷 | (2015)石民一初字第00159号 | 原告 | 原告: 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石台县四季青制衣有限公司 | 49333 | 解除原告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石台县四季青制衣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被告石台县四季青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原告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租金45333元(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违约金4000元,并搬出所承租的房屋;
驳回原告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上述款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3元,减半收取566.5元,由原告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66.5元,被告石台县四季青制衣有限公司承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按规定预交上诉费,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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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皖1722民初319号 | 原告 | 原告: 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石台县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石台县人民法院 | 2018-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