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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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川国税许准字[2017]16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临川区国家税务局 | |
2 | 91361002589202050K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环保咨询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2-01-06 | 2099-12-31 |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022年第45号 | 关干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 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建筑施工 | 2022-11-17 | 2025-11-17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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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黔0329民初180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重庆贝依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被告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0-07-21 |
2 | 其他 | (2020)赣1002民初18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T某某 被告: Z某某 | 320000 | 准许原告T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00元减半收取计3050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5-18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赣0424民初195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F某某,L某某,C某某 | 189572.1 | 一、由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H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71400.8元,扣除已支付44713.36元,被告C某某还应赔偿原告30617.44元;
二、由被告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H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2840.5元;
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06元,由被告C某某承担1540元,由被告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924元,由原告H某某承担16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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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236民初567号 | 被告 | 原告: 奉节县国平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告: X某某,S某某,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奉节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赣0424民初1959号 | 被告 | 原告: :某某 被告: :某某,F某某,L某某,C某某,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17-10-12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赣0424民初195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F某某,C某某,H某某,江西弘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2017-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