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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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 柘荣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2-10-19 | 柘消行罚决字〔2022〕0109号 | |
2 | 当事人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含“山茶油有助于减少胃酸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对老年人而言具有去火、养颜、明目、乌发、延缓衰老、长寿健康等功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三本山茶油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更多 | 2022年4月,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更多 | 10000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0-09 | -- | |
3 | 当事人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宣称“山茶油具有杀菌消炎的功效,适量饮用山茶油可预防脑血栓、心肌梗塞、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还能提高人体免疫力及增进胃肠道的功能,对降低胆固醇和预防癌症有明显功效”“能够增强胎儿体质,促进婴幼儿神经中枢的发育、对促进骨骼等身体发育很有帮助”“对老年人而言具有去火、养颜、明目、乌发、延缓衰老、长寿健康等功效,在日本、美国、中国台湾,山茶油被冠以‘长寿油’的雅号”“山茶油是孕妇产后最佳的补品,增加母体免疫力机能,从而提高母乳量,还有助消除怀孕期间积累的小腹脂肪,能帮助迅速恢复身材”。在当事人的宣传广告里,其生产的这款山茶油已神化成药,从胚胎到年老全链条有效。 ...更多 | 于2022年4月22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 | 10000 | 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8-22 | -- | |
4 | 当事人投放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UNPLAN8350333;名称:三本山茶油;认证主体: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上的广告,内容含“山茶油有助于减少胃酸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其具有杀菌消炎的功效,能防止发生多种胃部不适,刺激胆汁分泌,预防多种身体内脏不适的发生。适量饮用山茶油可预防脑血栓、心肌梗塞、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还能提高人体免疫力及增进胃肠道的功能,对降低胆固醇和预防癌症有明显功效,并且能够增强胎儿体质,促进婴幼儿神经中枢的发育”“山茶油能促进婴幼儿及儿童食欲,可利气、通便、消火、助消化,对促进骨骼等身体发育很有帮助。对老年人而言具有去火、养颜、明目、乌发、延缓衰老、长寿健康等功效,中老年人应该选用山茶油,在日本、美国、中国台湾,山茶油被冠以‘长寿油’的雅号。山茶油是孕妇产后最佳的补品,食用山茶油不仅可提高人体酶的活性,还可提高生育酚的分泌,改善体质,增加母体免疫力机能,从而提高母乳量,把更多的营养物质及免疫物质带给宝宝。孕妇在产后食用后还有助消除怀孕期间积累的小腹脂肪,能帮助迅速恢复身材”等涉及疾病预治疗功能宣传内容。 ...更多 |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10000元。 | 10000 |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4-22 | 柘市监罚〔2022〕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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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50926678497540P | 营业执照 | 准予同意 | 2023-06-09 | 2038-09-22 |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X35000020170024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 2023-12-20 | 2028-12-20 | 柘荣县林业局 | |
3 | SC10235092600016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023-08-08 | 2027-03-27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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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苏03民终6598号 | 上诉人 | - | 13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5元,由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926执34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28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苏0382民初514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12960 | 一、被告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F某某12960元。
二、驳回原告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元,由被告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07-10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闽民再473号 | 申请人 | - | 1500000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1民终4963号民事判决及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2018)闽018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
二、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L某某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2年12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息,扣除已偿还的利息25万元)。
三、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594元,减半收取计14797元,由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2272元,L某某负担2525元。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各29594元,均由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4544元,L某某负担50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30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闽01民终5401号 | 上诉人 | - | 265162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013元,由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执行一审法院的决定。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7-05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闽0926执39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5-24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5)柘民初字第71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一、被告福建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L某某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9月17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为3000000元×0.175‰×迟延履行期间的天数)。
案件受理费3896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9760元,被告福建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受案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交纳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6-05-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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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926民初64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 | 柘荣县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2 | -- | (2023)闽0926民初64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 | 柘荣县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3 | -- | (2023)闽0926民初64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 | 柘荣县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闽0112民初68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闽0112民初68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6 | 产品责任纠纷 | (2020)苏03民终6598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8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闽0112民初55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0-03-20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众赢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柘荣县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闽民再473号 | 申请人 | -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1-05 | |
10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9)苏0382民初5141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福建新三本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19-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