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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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采购2020年市政维护计划-世纪公园喷泉、玛纳斯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采购玛纳斯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草原鼠虫害防治药剂等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第三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规定。 ...更多 | 责令整改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 2021-09-18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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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新2822执51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巴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09 |
2 | 合同纠纷 | (2021)新2801执195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31 |
3 | 其他 | (2021)新2801执保674号 | 申请人 | - | 168619.3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8619.30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扣押)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1-04-23 |
4 | 合同纠纷 | (2020)新2801民初5039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6169.3 | 一、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报酬120920元;
二、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代理报酬利息45249.3元;
三、驳回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8.17元,由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9358.17元,由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5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6 |
5 | 合同纠纷 | (2020)新28民终31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2019)新2801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重审。
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808.08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7-22 |
6 | 合同纠纷 | (2019)新2801民初2120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808 | 一、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编制标底和工程结算编制结算代理报酬509080元;
二、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代理报酬利息91728元;
三、驳回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13.28元,由被告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0 |
7 | 合同纠纷 | (2018)新28民终6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839.92元,由上诉人巴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3-29 |
8 | 合同纠纷 | (2017)新23民终1242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新疆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59元,由上诉人新疆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8-22 |
9 | 合同纠纷 | (2017)新2822民初956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巴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37768.7 | 一、被告巴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费1247895元、逾期支付业务酬金利息74873.7元、差旅费15000元,共计1337768.7元。
二、驳回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00元,由被告巴州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420元,由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7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新2302民初64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38023.42 | 一、被告新疆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137943.42元;
二、驳回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3元,减半收取1816元,邮寄费80元,合计1896元,原告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326元,被告新疆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5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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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新0203民初516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克拉玛依玖龙水务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新0203民初516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克拉玛依玖龙水务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3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新2801民初5093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2020-12-09 | |
4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0)新2801民初5039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2020-10-26 | |
5 | 服务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新疆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22 | |
6 | -- | (2015)库民初字第1595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2015-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