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江河源杯西南
马文军
91510100201924613B
5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 吉林省 江苏省更多(12)
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
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共4类资质,分别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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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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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8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信用中国 8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91510100201924613B
新标准
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经审查,提交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设立/开业登记。我局将于5日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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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2099-12-31
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2
2019年第2号
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工程设计专项风景园林乙级 批准
2019-01-03
2099-12-3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2021年第21号通告
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造价咨询暂定级 批准
2021-02-03
2099-12-3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琼9030民初1230号
第三人
被告:
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9064.11
一、被告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其向第三人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勘察费和设计费共计2834600元。 二、被告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损失389064.11元。 三、被告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其向第三人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勘察费和设计费共计2834600元而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利息损失)(①以150676.2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8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②以302.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1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③以15011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14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④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1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⑤以1162521.29元(1193420.62元-30746元-153.3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3年9月2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908.6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094.73元,被告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1813.89元。保全措施申请费(案件申请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逾期未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或本院移送,将依法对义务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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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2022)川0106民初15383号
原告
原告:
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瓮安县建中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022-11-10
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琼9030民初808号
原告
原告:
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11-04
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琼9030民初808号
原告
原告:
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10-13
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琼9030民初808号
原告
原告:
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08-3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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