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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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5-07-07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 2015-08-06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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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0)苏0582民初9706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骏马农具锻造厂 被告: 无锡东绛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567000 | 准许原告张家港市骏马农具锻造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35元,由原告张家港市骏马农具锻造厂负担 ...更多 | 2020-09-25 |
2 | -- | (2020)苏0582民初9706号 | 被申请人 | - | 3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无锡东绛铁路配件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9-02 |
3 | -- | (2018)苏0206民初7236号 | 被告 | 原告: 无锡市银星五金件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东绛铁路配件有限公司,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0000 | 准许无锡市银星五金件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50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8270元,由无锡市银星五金件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2-13 |
4 | -- | (2018)苏0206民初7234号 | 被告 | 原告: 无锡中舜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东绛铁路配件有限公司,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2733 | 准许无锡中舜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撤诉。
受理费5091元,保全费3920元,合计9011元,由无锡中舜精密钣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2-1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211民初4037号 | 被告 | 原告: 滨湖区明滢五金经营部 被告: 无锡东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312348.14 | 一、被告无锡东铁路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原告滨湖区明滢五金经营部货款312348.14元并承担该款自2018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滨湖区明滢五金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85元减半收取2993元、保全费2270元,合计5263元,由被告无锡东铁路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31 |
6 | -- | (2018)苏0206民初839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无锡市远通气体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东绛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78000 | 准许原告无锡市远通气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5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695元,由原告无锡市远通气体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8-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