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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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皖民申1541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0-09-1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391民初166号 | 原告 | 原告: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 包头市东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1571070.5 | 确认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以(2019)冀0303财保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的案涉货物为原告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所有,原告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有权取得变卖货物的价款人民币843321.87元;
确认原告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对被告包头市东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偿付的货款损失人民币447934.13元及利息享有债权(利息以人民币447934.13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确认原告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对被告包头市东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偿付的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0元享有债权;
确认原告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对被告包头市东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偿付的仓储租赁费人民币5960.97元、运输费人民币7519.98元、装卸费人民币10867.99元、公证费人民币199.94元、保全责任险保险费人民币2639.64元、律师费人民币32731.56元、差旅费、低耗品、燃油费、监控费人民币19894.42元,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79814.50元及利息享有债权(利息以人民币79814.5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8940元,减半收取9470元,由包头市东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皖16民终2713号 | 上诉人 | - | 17582.4 | 一、准许C某某撤回对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7)皖1602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C某某货款1598.40元、支付C某某赔偿金15984元。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准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撤回二审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2-05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皖1602民初109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27814.5 | 一、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C某某货款909.30元、支付C某某赔偿金9093元。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C某某货款1598.40元、支付C某某赔偿金15984元。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C某某应同时,返还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5L)7桶,每少返还1桶应扣除129.90元;返还金龙鱼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5L)16桶,每少返还1桶应扣除99.90元。
四、驳回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元,由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负担183元;由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负担3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26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豫10民终44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12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宁01民终366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各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2-27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皖1602民初539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28358 | 一、被告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C某某购买“橄榄原香型食用调和油”款2578元,原告C某某同时退还在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购买的20桶橄榄原香型食用调和油(少退一桶被告减少退款128.9元)。
二、被告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C某某赔偿金25780元。
三、驳回原告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4元,由被告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20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豫1082民初424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2097.9 | 一、被告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C某某货款99.9元,原告C某某同时退还被告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金龙鱼牌5L“橄榄原香型调和油”1桶;
二、被告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C某某赔偿金1998元;
三、被告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河南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长葛长社路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承担。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14 |
9 | 劳动争议 | (2017)冀0104民初515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北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H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12-06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宁0106民初47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1309 | 一、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退还原告L某某购货款119元(5L/桶+700mL,单价119元);原告L某某返还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金龙鱼橄榄原香型食用调和油5L/桶+700mL;
二、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L某某赔偿金1190元。
以上确定的返还、给付义务,限原告L某某、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分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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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天津上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Z某某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05-16 | |
2 | 产品责任纠纷 | (2020)民再198号 | 被申请人 | -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1-10 | |
3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8)皖16民终2713号 | 上诉人 | -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05 | |
4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8)皖16民终2300号 | 上诉人 | -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08 | |
5 | 健康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4-26 | |
6 | 产品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03 | |
7 | 健康权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559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27 | |
8 | 健康权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8055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27 | |
9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8)皖16民终2713号 | 其他 | 原告: 佳格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1-05 | |
10 | 产品责任纠纷 | (2017)皖1602民初539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2017-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