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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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33390 | 垫江县林业局 | 2023-09-04 | 垫林罚决字2023第028号 | |
2 |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全设施设计》内关于溶洞区域先探后采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 罚款 | -- |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 | 2022-03-28 | 垫应急罚决〔2022〕非煤1号,垫应急罚决〔2022〕非煤2号,垫应急罚决〔2022〕非煤3号 | |
3 | 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 -- | -- | 2021-09-07 | 垫卫职罚〔2021〕3号 | |
4 | 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 |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15000 | 垫江县应急管理局 | 2019-08-31 | 垫应急罚决〔2019〕非煤1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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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渝0231民初1113号 | 其他 | 原告: 垫江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四川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1902.6 | 一、被告四川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垫江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348637.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48637.60为基数,自2022年3月3日起按年利率3.7%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垫江县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依法收取3265元,由被告四川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3 |
2 | 名誉权纠纷 | (2019)渝民申3397号 | 被告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05-19 |
3 | 名誉权纠纷 | (2019)渝03民终998号 | 被告 | - | 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诉讼费用40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06 |
4 | 名誉权纠纷 | (2019)渝0231民初1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4-03 |
5 | 名誉权纠纷 | (2018)渝0231民初18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5-16 |
6 | 其他 | (2018)渝0102行初41号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垫江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000 | 准许原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3-13 |
7 | 合同纠纷 | (2018)渝0102民初1049号 | 被告 | 原告: 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被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准许原告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50元,减半收取4025元,由原告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担。 ...更多 | 2018-03-01 |
8 | 合同纠纷 | (2017)渝0231民初4338号 | 被告 | 原告: 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被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驳回原告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050元,依法减半收取4025元(原告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预交),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8 |
9 | 其他 | (2017)渝0102行审1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不准予强制执行垫环罚[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7-08-21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渝0231民初3197号 | 被告 | 原告: 垫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被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G某某 | 800000 | 一、由被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垫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借款8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4月1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时止);被告T某某、G某某对被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公司所负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驳回原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公司、T某某、G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0元,保全费4520元,共计16320元,由被告被告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公司、T某某、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7-03-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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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重庆虎行天下建材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2-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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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3民终1139号 | 被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2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渝0231民初263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7-04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231民初1752号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5-18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重庆虎行天下建材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231民初4808号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P某某,D某某,重庆虎行天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建固建材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231民初1113号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四川鸿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四川鸿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5-11 | |
7 | 名誉权纠纷 | (2019)渝0231民初1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19-03-25 | |
8 | 名誉权纠纷 | (2019)渝0231民初1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19-02-26 | |
9 | 名誉权纠纷 | (2018)渝0231民初18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18-05-16 | |
10 | 其他 | (2018)渝0102行初41号 | 原告 | 原告: 垫江县福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垫江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18-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