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徐博
91370304706278012Y
208万元人民币
-
博山区八陡黑山前160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7项;荣誉奖项2项。展开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2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2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6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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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6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桂民申6525号
申请人
-
--
驳回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0-12-29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桂09民终426号
上诉人
-
32706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206元,由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20-04-19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桂0981民初3256号
原告
原告:
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X某某
--
--
2019-11-06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鲁0302民初4085号
其他
-
--
--
2019-01-21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0309执217号
其他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09-27
6
买卖合同纠纷
(2017)粤5191民初121号
原告
原告:
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60720
被告X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货款60720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8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该笔款项已由原告代为垫付,被告X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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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2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0307民初15206号
原告
原告:
淄博华为颜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金广隆艺印陶瓷有限公司,P某某,S某某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
其他
(2021)粤0307民初15206号
其他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6-10
3
其他
(2021)粤0307民初15206号
其他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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