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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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0691民初864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开发区敬老院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 15040 | 准许南通开发区敬老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88元,由原告南通开发区敬老院负担。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5-31 |
2 | 合同纠纷 | (2016)苏0691民初2001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开发区敬老院 被告: Z某某,H某某 | 1820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南通开发区敬老院与被告Z某某、H某某于2014年1月21日签订的《南通开发区敬老院寄养协议》;
二、被告Z某某、H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按1820元/月支付原告南通开发区敬老院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协议解除之日止的寄养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计210元,由被告Z某某、H某某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待执行时由两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1-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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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691民初305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W某某 被告: 南通开发区敬老院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