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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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25万元二、对陈伟警告 | 25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 2023-11-15 | 温金罚决字20234号 | |
2 | 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130万元二、对林瑞建警告 | 130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 2023-10-31 | 浙金罚决字20239号 | |
3 | 迟报案件信息 | 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200000 |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22-08-04 |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 | |
4 | 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贴现业务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20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17-09-30 | 温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 |
5 | 贷款资金回流转定期存款 |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 30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17-01-22 | 温银监罚决字〔2017〕5号 | |
6 | 1.出售对公保本理财产品后,以票据鉴定费名义向交易对手贴补理财产品收益,变相提高对公理财产品收益率。2.贷款资金经他行账户过账后,转回借款人在该分行的账户,转存为一年期定期存款。 ...更多 | 违法事实1: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违法事实2: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 20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15-11-17 | 温银监罚〔2015〕9号 | |
7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28万元 | 28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14-09-18 | 温银监罚〔2014〕11号 | |
8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 警告,罚款人民币18万元 | 18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10-02-09 | 温银监罚决〔2010〕19号 | |
9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4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07-08-13 | 温银监罚决〔2007〕4号 | |
10 | 虚增存贷款 | 罚款人民币5万元 | 50000 |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 2005-01-26 | 温银监罚决〔2005〕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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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02执异111号 | 申请人 | - | -- | 变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为(2013)温鹿执民字第1551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4-05-07 |
2 | -- | (2024)浙0304民督39号 | 申请人 | - | 79141.79 | 被申请人朱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74963.75元、期内利息3172.24元、复利74.6元、罚息931.2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74963.75元为基数,从2023年6月29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710元,由被申请人朱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8 |
3 | -- | (2024)浙0304民督43号 | 申请人 | - | 189515.68 | 被申请人季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162546.36元、期内利息11661.46元、复利1358.39元、罚息13949.47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174207.82元为基数,从2023年12月5日起按月利率1.9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1450元,由被申请人季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8 |
4 | -- | (2024)浙0304民督44号 | 申请人 | - | 176258.96 | 被申请人庄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94703.84元、期内利息34368.99元、复利18405.14元、罚息28780.99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94703.84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9日起按月利率1.687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1535元,由被申请人庄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8 |
5 | -- | (2024)浙0304民督41号 | 申请人 | - | 172729.74 | 被申请人杨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149341.91元、期内利息10362.87元、复利1105.46元、罚息11919.5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149341.91元为基数,从2023年11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1189元,由被申请人杨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8 |
6 | -- | (2024)浙0304民督36号 | 申请人 | - | 323894.77 | 被申请人麻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278492.92元、期内利息27882.11元、复利2946.29元、罚息14573.45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306375.03元为基数,从2023年12月31日起按月利率1.9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2144元,由被申请人麻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3 |
7 | -- | (2024)浙0304民督35号 | 申请人 | - | 2909.65 | 被申请人贾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62204.22、期内利息1754.05元、复利53.96元、罚息1101.64元及逾期利息(截至2024年1月1日为743.94元;另以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63958.27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2日起按月利率0.97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498元,由被申请人贾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3 |
8 | -- | (2024)浙0304民督34号 | 申请人 | - | 86087.63 | 被申请人胡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73056.83元、期内利息6704.38元、复利761.55元、罚息5564.87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73056.83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686元,由被申请人胡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3 |
9 | -- | (2024)浙0304民督30号 | 申请人 | - | 89711.66 | 被申请人曾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75157.34元、期内利息7272.82元、复利890.45元、罚息6391.05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75157.34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716元,由被申请人曾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3 |
10 | -- | (2024)浙0304民督37号 | 申请人 | - | 196870.23 | 被申请人李某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166708.36元、期内利息21052.7元、复利2195.89元、罚息6913.28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166708.36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申请费1468元,由被申请人李某某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4-04-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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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L某某、Q某某、X某某、H某某、S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R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乐清市方正工具有限公司、乐清市芙蓉豪达工具厂、L某某、江西新中易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江西新豪达工具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4 | 裁判文书 | 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Z某某、J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G某某,G某某,Z某某,M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B某某、B某某、H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 L某某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乐清市方正工具有限公司,乐清市芙蓉豪达工具厂,L某某,江西新中易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江西新豪达工具有限公司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R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W某某,W某某,Y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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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2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3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4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5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6 | -- | (2024)浙0304民初361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Q某某,S某某,L某某,L某某,H某某,X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15 | |
7 | -- | (2024)浙0304民初3080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B某某,B某某,H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7-01 | |
8 | -- | (2024)浙0324民初3075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Y某某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9 | -- | (2024)浙0324民初3075号 | 原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Y某某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10 | -- | (2024)浙0382破7号 | 申请人 | -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4-06-03 |